(槟城1日讯)槟岛市政局主席芭堤雅透露,虽然在槟州结构蓝图中,允许“特别计划”在山坡地段进行,但在海拔超过76米或250尺,斜度25度的山坡上,却只能进行有限的发展,以及也必须实施更严厉的监管,以确保有关发展符合遵守州政府所拟定山坡发展指南,并且也必须提呈环境评估报告及获得州策划委员会的批准。
不符环境评估批准条例
她进一步解释,虽然新港一项22层楼高的小山坡发展计划是属于“特别计划”,可是却不符合“特别计划”的定义,即(1)没有获槟州风险地段管理委员会批准地质报告、(2)未持没有地势图报告、(3)没有遵守山坡地段发展指南、(4)发展建议申请不符合环境评估批准的条例。
她说,槟岛市政局于今年7月12日已致函新港山坡发展计划的发展商,通知该局于今年6月19日已否决有关的计划,并列明否决的5大理由,但由于有关信件过于“简单”,没有斜坡进一步的解释,所以已引起一些混淆,以及也造成一些人士的误解。她指出,在这种情况下,该局已取消于7月12日的信件,于今日(8月1日)寄发另一信件予有关的发展商。她强调,该局较早所寄发的信件,并没有任何的错误,只是没有作进一步的解释。
都将接获市局重发信件
她继透露,上述山坡发展计划的发展商及反对者都将接获该局重新寄发的信件。她对于该局较早寄发信件中所使用词句所引起的混淆,深感抱歉。“新港山坡发展计划虽然已被否决,发展商可在30天内向上诉局提出上诉,而如果上诉得直,有关发展计划已遵守一切所规定的条例,发展商在重新提出申请时,我们也将重新处理这项申请。”由于有关发展商已向上诉局提出上诉,所以她不愿对此计划作进一步的置评。她是于周三在一项新闻发布会上,澄清时如此指出。- 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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