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14, 2013

分层地契及分层管理新法令 入伙纸、分层地契须同步发出


(槟城13日讯)已在国会上通过的分层地契及分层管理法令将限定新屋业计划的入伙纸(COF)必须与分层地契(Strata Title)同步发出,这将避免未来出现业主入伙后迟迟未能获取分层地契的困境。
槟城土地测量师庄光汉指出,在新法令下,在有关方面发出建筑主干结构(super structure)完工证书后,发展商必须在3个月期限内提呈申请分层地契,这将使到一旦工程完工时,分层地契将可与入伙纸同步发出。
他是在光大区州议员黄伟益,与槟州民主行动党房屋及地方政府局周日联办的“2012年分层管理法案与1985年分层地契法令及其最新修订法案研修课程”上,如是指出,有关讲座会吸引众多的公寓管理机构单位业主前往聆听。
他表示,在法令下,任何综合发展计划下,只有管理机构(MC)可成立次管理机构(sub MC),联合管理机构(JMC)将禁止成立次管理机构。在法令下也成立分层地契仲裁庭以解决任何管理与购屋者间引起的争议纠纷。- 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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