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December 9, 2011

减少房屋计划遭搁置 发展商抵押金或调高

吉隆坡8日讯)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拿督斯里曹智雄在国会上议院表示,必须在房屋发展商法令修正案(控制与准证)里增添一项条文,规定发展商需要支付建筑计划成本的3%作为抵押金,以减少遭搁置的房屋计划。 需支付3%建筑成本 曹智雄指出,此新修正案是为了确保发展商是在有信心和拥有足够的资金下,才购地发展。 “如果发展商在计划上遇到什么困难,此抵押金就可以即时地把问题解决了。” “虽然这抵押金的数额看起来相当高,但是如果发展商是以有诚意和认真的态度来进行开发土地计划的话,那这修正案将不会是个阻碍。” 曹智雄是于周四在国会上议院回答巫统上议员拿督费达勿斯的问题时,如是指出。 目前20万抵押金偏低 曹智雄指出,以现在的市场来说,付20万令吉的抵押金已是偏低,而基于许多发展商不符合资格发展,以致加剧房屋计划搁置的问题。 他说,该部会配合此新修正案,研究发展商是有意或无意地搁置房屋计划。 “透过这项新修正法案,房屋部希望能有效解决和减少房屋计划遭搁置的案例,与此同时,也可以维护购屋者的权益。” 对于费达勿斯质问政府是否打算建立一个特定的价格管制方法,以确保房屋的所有权与合理的价格,曹智雄回应说,基于我国是个经济自由的国家,所以目前政府没有这个打算,这也是取决于市场的需求。- 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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