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11, 2012

《槟州山坡发展安全指南》汇报会 魏世福:山坡建屋需获邻居同意


(槟城10日讯)根据刚出炉的2012年《槟州山坡发展安全指南》,若欲在不稳固的山坡上建屋时,需获得上方邻居的同意,以在后者住家下方进行强化地质工作。
地质工程专家魏世福表示,假设有人想在山坡上建屋时,刚好住家上方有另一间屋子,但由于山坡不稳固,必须先巩固山坡地质,包括本身及邻居住家下方的土地范围。
“但是,邻居可能说:‘对不起,请不要来我的地。’若邻居不允许,那只好想办法说服对方,否则只好打消念头不建屋。”
他说,地主也可能坐地起价,要求以2至3倍的高价售出,而且这也非常普遍。若发展商真的想发展,就会不惜购地。他指出,雪兰莪目前也正引用该条文,要求事先征求邻居同意,不获批准就无法建屋,而这种争议最终可能被带上法庭解决。- 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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