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ne 23, 2012

玻璃池滑区限制楼高8层? 郭庭恺促丁福南呈证据


(槟城22日讯)面对发展高度顶限争议,这一边厢前国阵行政议员丁福南坚称多个地区面对8层楼高度顶限,另一边厢民联政府却否认,其中受高度顶限困扰的民联议员郭庭恺即要丁福南不要凭空想像,以“白纸黑字”拿出铁证及数据来证明说法。也是玻璃池滑区州议员的郭庭恺向《光华日报》记者说,市政局官员已向他汇报否认玻璃池滑有任何高楼发展限制,这也意味口口声声说有高楼限制的丁福南就要拿出凭据,不是一再重申玻璃池滑等地区有不超过8层楼高限制规定。
他是针对其选区内面对高楼发展计划引起高楼限制争议时如是表示,郭庭恺承认在民联政府上台后已修改建筑积容率(plot ration)后,发展密度也相对提高,比如原有两依格地在提高一倍积容率后,发展面积提高至6依格之高。他表示,在玻璃池滑莫棉路(Moulmein Road)的高楼发展计划引起的争议分为两类,一是在地居民反对有关计划的高度,外来的非政府组织却反对计划的高密度,其中后者即认为高密度将造成交通恶化。他承认在308大选前即针对有关计划引起争议举行记者会,然而由于计划已通过,目前只能要求市政局重新检讨计划的高度,他表示,个人只能扮演传达人民讯息角色。此外,郭庭恺也否认莫棉律被列为“稳定社区”(established housing)说法,根据他向官员了解,该地区从未列为稳定社区,因此没有面对稳定社区的发展限制,如发展密度。
不过,他说,有关地区已在发展商要求下,已被更改土地用途(re-zoning),已从半住宅商业地改为纯商业地用途,这也意味在其建起的大楼的法定地位为商业大楼,而非纯住宅楼。然而郭庭凯说,有关大楼实际上是楼下为商业单位,楼上则是住宅单位,发展商因为设计需要,才向地方政府申请更换土地用途,所以尽管有关大楼是半商业住宅,实际上却是全栋为商业大楼地位,其概念如同SOHO(住家办公楼),即是住家也是办公大楼般,而有关土地用途更换不会涉及施加任何特别条件。此外,他说,有关计划已获批准,也已完成所有相关的申请及上诉程序,目前将集中探讨如何解决停车及交通问题。
此外,据了解,在民联州政府提高发展密度后,造成原有一依格地的建筑面积提高,比如原本1依格地只能建造4单位,在提高容积率后,1依格地可打造更多单位,这使到公寓高度也相对的被提高,旧日的8层,因此变高成20多层楼不等。- 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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